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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国际合作需遵循的四原则

在曼谷国际禁毒会议上罗干提出
2000-10-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吴建友 我有话说

本报曼谷10月11日电(记者吴建友)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罗干今天上午在此间召开的国际禁毒会议上作主旨发言时指出,切实开展国际禁毒合作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有效途径,并提出了禁毒国际合作需遵循的四原则。

罗干说,当前国际形势总体趋向缓和,但毒品、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等问题对各国人民的正常生活及国际安全构成威胁。毒品犯罪正在向集团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一些新兴毒品的非法生产、消费和贩运正在向网络化发展。亚洲各国面临更加紧迫的禁毒任务。

罗干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国际禁毒事业,消除毒害,禁毒国际合作需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一,必须以各国政府为主体。各国政府应对禁毒负有首要责任。二,必须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指导。各国应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禁毒努力,确保共同受益。三,必须坚持非政治化、非歧视性原则。与毒品作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任何国家都不应将禁毒问题政治化,也不应采取歧视性做法。四,必须提倡全社会广泛参与。禁毒工作涉及许多领域,应综合治理,在执法、替代种植、康复和预防教育等领域加强协调和配合。

罗干在谈到中国的禁毒工作时指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坚决禁毒,实施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战略,坚持减少毒品需求和供应并重的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的禁毒行动,为保护中国人民不受毒害,为世界的禁毒事业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此次国际禁毒会议由泰国政府和联合国禁毒署联合举办。来自中国、东盟、美国、日本和欧盟等35个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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